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警示案例教育及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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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警示案例教育及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2022年11月22日 09:54 杨久峰 赵伟峰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刻汲取实验室安全事故血的教训,切实增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学校近期将开展实验室安全警示案例教育及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警示案例教育会议

    1.会议时间:2022年11月23日16:30

    2.会议地点:凤阳校区会议中心一楼报告厅

    3.参会人员:各学院分管实验室工作院长、各实验室(中心)主任、省校级科研平台主任(管理人员)、校级实验室安全督导及教务处、科研处相关工作人员

    4.有关要求: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并将手机调整为静音或振动模式,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保持会场良好秩序,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二、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检查范围: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特别是使用特种设备和存储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等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实验室。

    2.检查内容:实验场所环境安全情况、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规范安全管理情况、实验室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的安全管理情况;教学实验室内开展研究生科研实验的场所、科研平台及重点实验室场所环境及管理情况等。

    3.检查工作安排:

    学院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7日):各教学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组织对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进行自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开展隐患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做到闭环管理。

    学校集中检查阶段(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1月29日)。在学院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学校组织检查组现场对各教学实验室、科研平台及各类重点实验室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现场可以整改的,立行立改,需要整改时间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教务处、科研处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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