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日期:2023-10-28 作者: 点击:0次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帮助教师厘清主责主业,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争做“四有好老师”,提高教育教学效果。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科技学院课堂教学质量提升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务〔2023〕53号)文件要求及农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根据“四有好老师”的标准,以形成优良教风和综合教学能力提升为目标,以青年教师培养为重点,在全院范围内形成乐于施教和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将全院教师培养成一支“知识结构优、教学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队伍。

二、组织机构

为更好推动本工作,成立“农学院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制定、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落实的协调及考核等工作。

组 长: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

成 员:分管科研副院长、副书记、各系主任、学科专业负责人

三、工作举措

1.适时组织教学观念大讨论以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分析为基础,进一步明确各专业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和人才培养目标,各系组织全体教师开展教学观念大讨论,认真研讨当前教学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将如何打造“金课”、如何贯彻0BE理念、如何开展课程思政、如何提高教学效果等开展研讨活动。

2.严格落实青年教师指导。学院成立青年教师指导领导小组,给每位新入职的青年教师安排青年教师指导组,副高以上职称的担任组长,成员2-3人组成,负责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升,指导时间1年,指导组每学期指导不少于4次,并有相应的记录。领导小组每月调度一次指导组指导情况,对指导不力或没有真正履行指导义务的指导组学院约谈指导组长,仍不改者,取消指导组资格,在职称评定时不予认定指导青年教师经历。

3.扎实推进随堂听课制度。新进教师在指导期内,每学期向指导组组长听课不少于4次,每学期向指导组成员每人听课不少于1次;指导组组长每学期听新进教师的课不少于3次,指导组成员(包括组长)共同听新进教师的课不少于1次,并要组织研讨不少于2次。学院领导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4次。学院督导每学期听全院有教学任务的教师课全覆盖,听新进教师的课不少于1次。各教研室每学期组织集体听课不少于2次(老教师和青年教师各1次),每次听课后要开展研讨,并有详细记录。学院每学期组织一次观摩教学,并开展研讨。

4.定期开展课堂教学比赛。各系每年要认真组织一次青年教师讲课初赛,青年教师指导组要认真指导,青年教师的比赛成绩作为指导组考核的重要依据;学院每年组织一次青年教师讲课复赛,聘请院内外有经验的老师担任评委,现场点评指导。被推荐到学校参赛的青年教师所在系和指导组要认真组织研讨和打磨参赛作品,力争每次都能获得名次。

5.规范实施实验实习教学。严格根据教学大纲开展实验实习教学,课程实习的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和实习内容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实验实习教学内容。实验实习报告批改要及时、严格,每个实验实习项目批改标记要规范、齐全并赋以百分制成绩。

6.及时归档教学基本材料。每学期结束后教学日历日志等教学基本材料要按课程及时归档,及时批改试卷等课程考核材料,并上传成绩,实验实习报告要及时批改。下一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学院组织人员对上学期的教学基本材料进行全面检查,没有及时完成的不计算工作量,职称评定时也不予认定教学工作量,并同时减少教学任务直至不安排教学任务。

7.合理运用教学考核结果。教学质量考核连续2年合格者不得获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连续2学期被学校督导听课且成绩位列学院全部被听课教师后2位,并被领导小组诫勉谈话者,给予“暂停课堂教学工作”处理。辅导员所带班级被学校督导听课且学风得分成绩位列全部被听课班级后2位的,领导小组对班级辅导员进行诫勉谈话;辅导员所带班级连续2学期被学校督导听课且学风得分成绩位列全部被听课班级后2位的,扣发该辅导员当年度全部效能奖。

本方案自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实施,解释权归农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