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审定工作的安排通知

日期:2015-05-20 作者:<a href='http://www.ahstu.edu.cn/ShowAuthor.asp?ChannelID=1016&AuthorName=教务处' title='教务处'>教务处</a> 点击:360次

各教学院(部):

根据《关于制订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颁布新专业目录的相关文件精神,学校于2014年9月中旬启动201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经过高校、行业企业等深入调研、重点专业培养方案初审编撰,以及教育思想观念系列大讨论报告等系列过程,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编撰工作初步完成,各单位方案初稿已基本形成。在此基础上,学校决定聘请校教学工作委员会部分成员以及联盟高校教学工作委员会部分成员对201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定汇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汇报验收程序

1、2015版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汇报验收采取“专业汇报——校内外专家组评审——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终审——校领导签发”的程序进行。

2、汇报验收分文科组、农科理科组和工科组三个大组进行。其中文科组包括财经学院6个专业、管理学院4个专业、人文学院3个专业、外国语学院2个专业共15个专业;工科组包括机械工程学院5个专业、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7个专业、城建与环境学院5个专业、食品药品学院4个专业、生命科学学院2个专业、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1个专业共24个专业;农科理科组包括动物科学学院4个专业、农学院4个专业、生命科学学院3个专业、城建与环境学院3个专业、食品药品学院2个专业、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和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各1个专业,共18个专业。

3、每个专业均需认真准备材料,向专家组汇报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过程(包括行业企业用人单位高校等调研,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情况),校企合作共建过程,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与特色等。

二、汇报验收内容

1、总体要求:方案在地方性、应用型和高水平等方面的具体体现。诸如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与学校办学特色和定位的吻合度,人才培养的能力有相应的课程作为支撑;方案总学时、实践教学学时的确定,优质教育课程资源的引进开发(MOCC、网络课程、精品课程等);方案在通识课、基础课、核心课等课程设置与内容方面,如何体现重基础、强实践。

2、制定的主要内容和依据(与2013版人才培养方案比较)及原因分析,总学分及最低学分、实践学分等的设定;“3+1”、校企合作等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企业或与企业合作要制定具体执行方案。

3、专业核心课程设置的理由,如何支撑本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专业核心课程的总学分、理论与实践学分的比例;核心课程采用的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实践教学内容手段改革、课程评价方式改革、教材选用等;专业方向及方向课程设置的依据。

4、创新改革等特色情况(与省内外同专业比较,该专业在人才培养、课程设置等方面的主要特色),以及行业企业专家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要突出人才培养的重基础、重实践如何体现。

5、卓越人才培养教育计划专业、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专业要明确与普通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上的区别和特色。

6、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和建议等。

三、汇报验收安排

1、时间节点安排(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第十周初审,二级学院首先要进行严格初审,包括专业代码(2012版)、人才培养方案模板(2015版)、学时学分安排等基本格式要符合规定,以及人才培养方案如何体现地方性、应用型、高水平。

第十一周重点专业评审,成立由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和联盟高校教学工作委员会部分成员,对我校重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全面评审,要求所有专业负责人到场。

第十二周普通专业评审,对我校其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评审,修改完善重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第十三周提请教学工作委员会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终审。

每个专业确定一名汇报人(原则上为专业负责人),汇报采取PPT形式,时间为15分钟,专家提问5-10分钟。

2、具体要求

(1)各专业的汇报人须是在教务处备案的专业建设负责人,如有更换需提前办理手续。各专业在汇报时,教学院(部)负责人、本专业全体教师均需参加,并可对汇报人的发言进行补充解释。

(2)要求专业汇报人提前将汇报PPT拷入电脑,并准备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10份。

(3)人才培养方案结构严格按照《关于制订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编排。专业代码要统一用2012年专业新目录代码。

(4)人才培养方案在汇报前,各教学院(部)必须进行严格初审,不得出现低级错误,诸如专业代码错误,方案格式使用错误,方案内容填写不全等,否则教务处不予安排汇报。

(5)教学院(部)和教务处分别指定专人做好现场答辩记录,会后要严格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

四、专家组成员及工作准则

专家组应站在学校的高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依据《关于制订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文件,通过听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汇报,对照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评分表逐一进行评分,最终确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否验收通过。专家组评分标准为不及格、及格、良好、优秀四个等级。

教务处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