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体育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德才兼备、公平竞争。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1人,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二)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高等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坚持原则,严守工作纪律;
(三)身心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与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未毕业在校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存在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及我校已入职人员;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0日-9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电子版,标题为“应聘院部-姓名-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发送至各教学院部招聘邮箱(tyb@ahstu.edu.cn),否则视为无效简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对于网上报名投递简历的应聘人员,体育教学部将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体育教学部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
考核前,体育教学部将组织现场资格复审,查验核实有关证件、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如具有手球国家二级及以上级别运动员证书者,请提供相应证书。
请将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凡因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方可取得笔试资格。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体育教学部统一组织。
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合成计算(笔试×30%+实践技能测评×40%+试讲×30%),考核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考生笔试、试讲和实践技能测评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理论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实践技能测评和试讲)人选(不足3人的,全部进入实践技能测评和考核),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实践技能测评和试讲人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实践技能测评和试讲环节。
实践技能测评。
实践技能均分为专项素质和实战能力两项测试,评分实行100分制,其中专项素质占比20%、实战能力占比80%,具体测试内容如下。
1.专项素质:手球掷远
在手球场地或空旷的其他场地进行,掷远区域宽10米,长至少50米;设一条宽5厘米、长3米的投掷线。掷远时球出手前踩踏或超越投掷线该次掷球无效;掷远时将球掷出10米宽以外的区域该次掷球无效;按照手球规则,远球助跑不得超过3步(不得运球)。每人测试3次,取最好成绩。
2.实战能力:跳起射门
考生从距离球门9米处起跳射门,落地后不得超越6米(球门区线);在球门墙上面画出60×50公分方框的区域为射门达标点,射门必须射中方框,计算达标成绩;专家根据射中球门的位置及技术动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试讲。试讲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讲课时间控制在10分钟,讲课范围以专业内容为主(自主命题)。
专家组由7人组成,其中校外专家数量占一半以上。为保证招聘人员质量,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笔试、实践技能测评和试讲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体育教学部网站。
五、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
根据考核总成绩对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拟聘职数1:1比例确定体检与心理健康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人选。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有关规定和规程执行。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不合格或放弃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与公示
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学校研究审定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签约聘用及聘期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以人事代理方式录用,相关待遇按照学校人事代理政策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未能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考核结果合格者正式聘用。
提供科研启动费1万元;服务期内,在学校房源许可的情况下,提供套房供租住,原则上每套住2人及以上。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0日前来校入职报到,否则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要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对招聘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将在体育教学部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体育教学部网站。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上级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为准,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九、监督及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在安徽科技学院体育教学部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0-6733880(体育教学部)
监督电话:0550-6732800(纪委办)
联系人:樊老师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东华路9号,邮编233100,邮箱:rsc@ahstu.edu.cn。
特此公告。
安徽科技学院人事处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