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邮箱:hejr@ahstu.edu.cn    |    书记邮箱:wangsh@ahstu.edu.cn    |    纪委邮箱:tybjw@ahstu.edu.cn

体育馆管理规定

2016年07月08日 21:06  点击:[]

体育馆是我校开展体育教学、训练及课外竞赛的重要场所,所属场地设施为学校固定资产,为确保相关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有序运行,更好地为全校师生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1、非教学人员在教学与训练期间严禁入馆活动。

2、入馆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员的管理和协调,所有设备的调试、维护等均由管理员负责。

3、入馆活动者必须穿常规运动鞋,进馆前需清洁鞋底脏物,禁止穿硬底鞋、足球鞋、钉鞋入馆。

4、入馆人员必须做到穿着得体、举止文明,严禁在馆内吸烟、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垃圾、追逐打闹、乱吼乱叫、乱写乱画等不文明行为,严禁携带宠物入馆,未经许可,不得在体育馆内外悬挂、张贴宣传品。

5、严禁在地板上拖拉物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尖锐性及其它有害物品入馆,严禁将燃烧的烟头、蚊香及带电的熨斗、高温的金属物品等直接放在地板上,人为损坏场地设施,照价赔偿。

6、注意安全,自觉节约水电,妥善保管随身物品,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7、双休日、法定假日、寒暑假等课余时间实行会员制管理,入馆活动人员须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并经管理员许可方可进入;开展竞赛及其它大型活动,须提前一周向体育部提出申请,体育部将会同学校及相关部门协商办理。

8、本规定由体育部负责解释,对拒不接受管理和无理取闹者,提请相关部门处理。

安徽科技学院体育教学部

二○一一年三月

上一条:安徽科技学院体育场管理规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