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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下文表彰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年08月12日 13:05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下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皖政〔2015〕12号),我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获评“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2年以来,我校在连续3年获评“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2014全国大学生就业优秀组织高校”等荣誉后,再获省政府表彰。

本次评选表彰旨在进一步提升全省就业创业工作水平,促进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据悉,此次安徽省人民政府共表彰“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50个,其中省属高校仅2个,分别为:安徽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安徽科技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下一步,学校将在建设“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目标的指引下,扎实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力争实现学校“进口旺”、“出口畅”,努力实现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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