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管理

    关于做好我校第九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外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4年05月14日 12:11 王翔 点击:[]

    关于做好我校第九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外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改善导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结构,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教研〔2020〕1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安徽科技学院关于印发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校研〔2024〕52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我校第九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外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本次遴选要有利于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2.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本次遴选工作要全面考量申请人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育人能力、指导经验和培养条件。实行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一票否决。

    3.要遵循“坚持标准、优化结构、择优聘任、保证质量”的方针,将导师队伍建设与研究生招生培养、学科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人才质量培养和学科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遴选专业和类别

    1.遴选专业:农业、兽医和机械。

    2.遴选类别: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

    三、遴选范围

    申请者应具有本专业领域研究生导师的基本素质,能严格遵守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能切实履行指导教师的职责。

    1.校内导师遴选范围:本校教师、联合培养单位人员。

    2.校外导师遴选范围:相关行业与企业人员。

    四、遴选程序和时间

    1.各学科专业导师任职资格业绩条件的确定:5月17日前,各培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学院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学校要求,符合本专业领域特点和发展水平的导师任职资格业绩条件,并将纸质盖章版《第九批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业绩条件》(附件5)提交至研究生处审批后执行。

    2.个人申请:5月31日前,申请人填写《安徽科技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导师申请表》(附件1)或《安徽科技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提交到相应培养学院。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负责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审查。

    3.培养学院审核:6月5日前,各培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导师任职资格以会议形式进行审核。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得超过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同意者视为通过。表决通过的名单应公示5天,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在6月10日前上报研究生处。

    4.研究生处审查:6月15日前,研究生处对培养学院审核通过的导师名单和支撑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5.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6月30日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定,通过者获得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

    五、工作要求

    1.各培养学院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认真组织,严格按照遴选要求和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2.各培养学院审核时必须从本单位学科布局和学位点建设的高度出发,申请人从事行业与所申报专业领域不相符的不得推荐。

    3.综合考虑导师遴选和队伍建设要求,对企业和科研院所人员从严掌握,非联合培养单位的高校教师不得推荐。

    4.各培养学院需报送研究生处的材料包括:《安徽科技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导师申请表》(附件1)、《安徽科技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附件2);校内导师申请汇总表(附件3)、校外导师申请汇总表(附件4)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报送至中办公楼215室,电子版发送至yjsc@ahstu.edu.cn。

    5.科研论文须提交论文第一页;科研课题须提交批文(或任务书);科研经费须提供带有身份信息的财务系统截图;各类证书需提交复印件,其他材料参照执行。

    附件:

    1.安徽科技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导师申请表

    2.安徽科技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

    3.校内导师申请汇总表

    4.校外导师申请汇总表

    5.第九批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业绩条件

    6.安徽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

    联系人:王翔 电话:0550-6732795

    研究生处

    2024年5月14日




    下一条:安徽科技学院关于公布第六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外导师遴选结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