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研究生教育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研究生培养与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与就业工作;负责组织研究生助学金、奖学金的评审与发放工作。

    三、负责校级及以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与申报;负责校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的评选与申报工作。

    四、负责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和考核工作,负责校级及以上研究生优秀教师、导师的评选与奖励工作。

    五、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精神,做好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

    六、负责研究生教学课时和导师工作量的审核工作。

    七、负责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组织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论证与申报工作。

    八、负责学科建设,组织校级及以上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评选与管理工作。

    九、负责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相关数据的统计与上报,开展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相关研究。

    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