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21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1年03月07日 11:13 马晓辉 点击:[]

    各相关学院、有关部门:

    为了保证我校2021届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有关环节的质量控制,根据《安徽科技学院关于印发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办法(修订)》(校研[2017]68号)和《安徽科技学院全日制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版)》的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实际,现将2021届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撰写

    论文撰写格式按照《安徽科技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格式规定》执行,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

    二、论文预答辩

    填写《安徽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并由导师签字。各领域于2021年4月12日前完成论文预答辩工作,并将预答辩结果报送至研究生处。

    三、论文复制比检测

    论文预答辩通过且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将论文电子版于2021年4月15日前提交至研究生处,统一由研究生处进行复制比检测。

    四、论文盲审

    论文复制比检测通过后,装订两份盲审格式论文(去掉文中研究生和导师姓名)于2021年4月20日前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统一交至研究生处,同时提交论文盲审申请表和盲审评阅书,盲审申请表由导师签字(导师主要核查研究生是否按照预答辩专家意见修改论文);研究生处统一送至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及行业(企业)专家进行评阅,盲审工作于2021年5月21日前完成。

    五、论文答辩

    论文盲审通过后,研究生应对照论文盲审专家提出的意见仅仅认真逐条修改,并写出详细的修改说明;同时提交实践研究报告和论文答辩申请表;各领域于2021年6月1日前完成论文答辩工作。

    六、学位授予

    论文答辩通过后,各研究生填写《安徽科技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表》、《安徽科技学院授予硕士专业学位人员登记表》等相关表格;研究生处核查各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践研究及成果等方面的材料,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研究生材料提交至校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授予工作于2021年6月19日前完成。

    研究生处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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