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电字【2021】8号文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财务预算经费使用管理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院事业发展,根据《安徽科技学院关于印发财务预算经费管理》(校发〔2019〕38)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经费支出类别、使用范围

(一)定额经费

定额经费是维持学院基本运行正常活动的基本支出。

1、定额经费是学校按学院上年末学生数和生均定额以及教职工数和人均定额核定总额。定额经费具体开支范围:

(1)办公费。该经费用于支付办公低值易耗品(纸、笔、电脑耗材等)采购、办公设备零星维修(护)费、邮电费等办公性质费用。

(2)差旅费。该经费用于支付各类人员因公外出发生的按规定可报销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出差伙食补助费。

(3)印刷费。该经费用于支付教学资料购置、打印、复印等费用。

(4)其它办公方面按规定使用的合理支出。

(二)实习实训经费

学校按学院毕业生数和教育实习学生数分别核定毕业实习费和教育实习费,用于支付实验材料购置、实习期间发生的差旅和补助、实训室专业氛围营造、资料打印和复印等费用。

(三)实验耗材费

教务处按学院学生数和教学任务统一分配,用于购置实验课程、综合实习、课程设计、学科竞赛、毕业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使用的单价小于800的低值易耗材料,主要包括:各类实验用接线、实训套件、实验仪器易损配件、毕业设计耗材、集成芯片、焊接耗材、小型电脑配件、电子元件、实验室办公类材料、小型实验器材收纳工具、小型实验用工具、劳保用品等。

(四)党建和学生工作经费

党建经费用于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等;就业指导费是学校按上年末学生数和生均标准核定,专项用于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学生活动费、班费等,用于学生文体活动和学生素质拓展等各类支出。

(五)其他专项经费

电话费、报刊杂志费由学校统一核定额度,校办统一办理经费报销手续。

公务接待费全部纳入学校预算,按学校下达的各单位定额标准专项使用,在校办公室设立专项控制账,由校办公室统一审批。

二、预算经费执行原则

(一)“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原则

各项经费开支严格执行主管经费责任人“一支笔”审批制度,实行“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主管经费负责人对本单位发生的经费支出业务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批签字,并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二)“审批服从预算”原则

各项经费的审批必须控制在预算所规定的项目和指标范围之内。应根据下达的预算指标,结合学院全年工作任务统筹考虑,区分轻重缓急,按规定用途合理安排使用各项经费,加强管理,不得超预算审批。

三、预算经费审批程序与支出管理

学院定额经费、实习实训费和实验耗材费由院长签批。党建经费、就业费和学生活动经费由学院党委书记签批。

预算经费审批程序与支出管理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其他

1.本规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发生变化时,依据新的规定办理。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执行。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3日

点击: 更新时间:2021年03月23日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