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学习】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应知应会(一)
【日期:2024年03月12日】 【单位:审核评估宣传组】 【作者:审核评估办公室】

编者按:为做好审核评估迎评工作,促进全校师生熟悉新一轮审核评估基本知识,了解校史校情,领会审核评估工作的深刻内涵,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审核评估的浓厚氛围,即日起将陆续推出“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应知应会知识”,供全校师生学习。


1.什么是审核评估?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规定了“五位一体”的评估制度,其中审核评估是院校评估的一种模式

审核评估不同于合格评估。合格评估属于认证模式评估,达到标准就通过。审核评估主要看被评估对象是否达到了自身设定的目标,国家不设统一评估标准,结论不分等级,形成写实性审核报告。审核评估的重点是引导学校建立自律机制,强化自我改进,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2.什么是新一轮审核评估?

新一轮审核评估是相对于2013—2018年组织实施的审核评估(简称上轮审核评估)而言的。2021年1月21日,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启动了新一轮审核评估。新一轮审核评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对接新时代教育评价、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引导督促高校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本科人才培养规律,聚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3.新一轮审核评估的“新”体现在哪里?

新一轮审核评估的“新”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评估导向的变化。强调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二是评估内涵的变化。变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突出教育与教学的有机结合;三是评估类型的变化。采取柔性分类方法,提供“两类四种”评估方案和不同指标模块供高校自主选择;四是评估方法的变化。采取线上与入校“一体化”评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当好“医生”和“教练”,为学校“诊断把脉”,突出评估为学校服务;五是评估功能的变化。突出评估的激励作用和约束作用,强化评估结果使用和督导复查,评价结果供“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科评估共享使用,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精准开展工作提供参考。

4.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对象和周期是什么?

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均应参加审核评估。其中:新建普通本科高校应先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原则上获得“通过”结论5年后方可参加本轮审核评估。

审核评估每5年一个周期,新一轮审核评估时间为2021—2025年。(审核:何永勇 编辑:李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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