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智库基地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年09月14日 11:12 单位:科研处 作者:邹小锋】

各有关学院、各校级智库基地:

根据《关于做好校级智库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依据《安徽科技学院新型智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我校校级智库基地1年建设期已届满。为规范智库基地运行管理,检验建设成效,做好期满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2025年立项建设的全部校级智库基地。

二、考核主要内容

对照智库基地申报通知确定的建设目标任务,重点考核智库基地运行管理、调研服务开展、咨政报告产出、项目委托成果、决策参考文章、科研论文等完成情况,核查年度规定人次调研、咨政成果、标志性产出等硬性指标落实情况,全面评价智库服务学科发展和地方决策咨询的实际成效。

三、材料报送要求

1. 认真梳理建设情况材料。各智库基地认真梳理1年建设期建设情况,撰写期满考核报告,整理相关佐证支撑材料,形成完整考核材料。根据申报要求,智库成员每年赴相关产业、企业等开展服务或调研不低于20人次;每年以皮书方式提交地方产业发展研究报告1份,或获得县(区)级以上主要领导、产业链链主批示/采纳的咨政报告1项。智库应取得以下成果中1项以上:

(1)申报并争取获批“十五五”区域规划、产业规划等项目1项;

(2)完成地方政府或企业委托项目2项;

(3)被采纳并印发实施的各类发展规划;

(4)被省级及以上报刊(含权威内参)刊发的决策参考性理论文章1篇;

(5)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2篇以上;

(6)其他可以证明具有决策咨询价值的研究成果。

2.按时报送考核材料。2026年10月8日前,将报送纸质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二份)报科研处210办公室。全套考核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2036@163.com。逾期未提交考核材料的智库基地,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四、考核方式及结果运用

科研处将组织校外相关专家开展期满考核评审。专家对照建设任务与考核指标,结合考核佐证材料开展综合评议,形成考核意见。根据专家考核结果,研究确定各智库基地考核等次,以此决定智库基地是否继续建设以及后续经费支持事宜。

五、他事项及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以最新通知为准。如有疑问或需要,可请联系科研处惠贞贞,邹小锋,联系电话:0550-6732036。

科研处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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