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的通知
【日期:2026年11月03日 09:53 单位:社会合作处 作者:常海军】

各单位、各部门:

为推进产学研合作,培养锻炼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六安市委《关于继续选派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实践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6〕31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选派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挂职人员范围、条件和选派工作程序等见《通知》(附件1)。

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填写《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实践报名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同意(党政主要负责人在“选派单位意见”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1月9日中午12点前将纸质版报名表报送至社会合作处西办公楼2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gshiyong1996@126.com)。

附件:

1.关于继续选派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的通知

2.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实践报名表

社会合作处 人事处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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