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以史为先。本书以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础,系统阐述和解读了中国法理学发展的理论和史实,具有如下特点:(1)它是第一部阐述中国法理学发展史的图书,填补了中国法学在该领域的空白。(2)它记载了下述重大发现:在人类历史上最早提出和实践了“法治”这一治国理念;第一次提出了“驭大国者以法理为本”这一科学论断;第一次提出废除肉刑、废除死刑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理论;第一次提出和论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对中国法理学革命所作的奠基与探索。(3)它论述了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明确指出法理学是“法理”之学,法理包括法的原理与法的公理两部分,从而实现了法的阶级性与社会性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