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 部署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6月2日下午,学校在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召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简称校文明委)专题会议,部署近期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围绕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年度目标任务,特别是创建“蚌埠市文明校园”等工作作出部署。校党委书记、校文明委主任蒋德勤,党委副书记、校长、校文明委主任李震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副书记韦文联,党委委员、副校长黄远友,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强等在校校领导、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由蒋德勤主持。

蒋德勤在讲话中强调了申报本届“蚌埠市文明校园”的重要意义,就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三点具体要求:校文明办和龙湖校区综管办要做好统筹,特别是科学分解任务、明确牵头部门,做好材料收集整理等工作,按照申报时间要求,完成材料上报工作;各相关单位(部门),特别是驻龙湖校区各学院、各部门,不仅要认真提供申报材料,同时要积极配合专家现场检查验收等工作;要持续开展全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将《文明校园创建细则》中明确的各项指标作为学校日常创建工作的抓手和标准,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擦亮我校作为“省级文明单位”的牌匾并顺利转评“安徽省文明校园”,力争早日获批“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李震在讲话中指出,中央文明办和教育部出台的《文明校园创建细则》相较于过去创建“文明单位”的“六个好”指标体系,创建总目标一致,但与学校的工作实际更加吻合,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希望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要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及全力为师生营造更好的育人环境这个角度和高度出发,切实履行好职责,按质按量做好创建工作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按时完成。李震强调全体师生员工要把《文明校园创建细则》中所列的160项测评标准变为日常的自觉行动,变成育人的文明力量。

会上,校文明办负责人通报了近期龙湖校区综管办牵头配合蚌埠市创城以及学校配合滁州市(特别是凤阳县)创城的相关做法;明确了本次参加“蚌埠市文明校园”创建申报工作的完成时限。(审核:卫胜 摄影:陈宝 编辑:汤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