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学院首页 >> 正文
关于做好2016年毕业生教育及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03     点击数:

各毕业班级:

2016年我院共有毕业生255人。为确保毕业生教育及离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院毕业生离校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2016年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顺利开展,学院成立2012年毕业生教育及离校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孟良

副组长:肖新、谢宜勤

成 员:李孝良、吴国良

联系人:吴国良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教育工作

毕业生教育是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向国家、社会递交满意答卷的关键环节,也是校友资源建设的有效途径。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策划,真正把毕业生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起到实效。

(一)加强“感恩·奉献”主题教育

按照《关于在2016届毕业生中开展“感恩·奉献”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继续加强“感恩·奉献”主题教育,从提高诚信之识、强化感恩之念、增进爱校之情、增强报国之志入手,学院将组织开展毕业生党员座谈会、设立文明离校党员示范岗、感谢师恩征文、征集毕业生感言、举办畅谈未来座谈会等系列教育活动,使毕业生深刻感受到母校的深情厚爱和殷切期待,坚定立志成才、感恩母校、奉献社会的理想信念。

(二)加强就业创业教育

通过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就业创业形势教育和就业创业经验交流等活动,在全校毕业生中营造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创业的舆论氛围。引导毕业生正确认识学生角色与职业角色、学校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差异,树立立足基层、艰苦创业、竞争进取、开拓创新的思想观念;鼓励学生多层次就业创业。

(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结合毕业生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沟通谈心、朋辈互助、就业帮扶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处理好毕业生学习成才、求职择业与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并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着力化解毕业生的思想困惑和心理焦虑,引导毕业生正确对待、处理同学之间的隔阂和尚存的问题。

(四)加强法制和安全教育

认真组织毕业生再次学习有关校纪校规和国家法律,引导他们增强法纪观念,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一是要教育毕业生合理安排时间,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妨碍他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二是教育毕业生严格遵守校规校纪,防止乱扔乱砸东西、酗酒闹事、损坏公物等违纪现象的发生;三是教育毕业生在开展集体活动时,要遵循学校的有关规定,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在毕业生离校期间,安排辅导员和班主任进驻公寓,并安排党员和学生骨干做好安全值班工作。

三、认真开展文明离校活动

为营造健康有序、生动活泼的文明离校氛围,让毕业生能够文明离校、温暖离校,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基础上,学院和各毕业班级认真组织开展以下文明离校活动:

(一)毕业典礼活动

学院将精心策划、认真组织毕业典礼活动,使毕业生受教育。

(二)文明离校倡议活动

向毕业生发出《文明离校倡议书》,号召广大毕业生严格遵守学校毕业生管理的相关规定,倡导文明离校的良好风尚。

(三)师生茶话会

认真组织开展毕业师生茶话会、考研学子交流会等活动,让师生共叙大学时光,共同交流大学四年的心得体会,深化师生情谊。

(四)文体活动

学院将认真组织欢迎毕业生文艺晚会、篮球友谊赛、排球友谊赛等文体活动,让毕业生在学校最后时光,尽情展现风采活力,挥洒青春激情,抒发对母校、师长、同学的深情厚意。

四、认真做好毕业生管理工作

高度关注毕业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实施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寝室、教室,充分发挥毕业生党员、干部等学生骨干的积极作用,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毕业生管理工作。完善应急机制,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毕业生在离校期间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认真做好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学院要加强对毕业实习后期的管理,教师要切实加强指导,督促学生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学院决定在6月1、2日进行2016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确保毕业生按期离校。

六、认真做好毕业生鉴定工作

毕业生鉴定是对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能等方面的全面总结和评价,是用人单位了解毕业生素质的窗口。学院将安排专人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客观、公正地对毕业生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归入本人档案。指导毕业生如实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并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鉴定。

七、认真做好毕业生离校服务工作

毕业生离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班级要本着对毕业生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排专人值班,高效率地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做好以下服务工作。

(一)做好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发放工作,确保毕业生按时离校。

(二)做好毕业档案和户口转接工作。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直接到工作单位报到,档案、户口随转。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派回生源地,户口、档案随转。

(三)因协议待签,确需将户口、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必须于6月18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与保卫处、学生处签订户口、档案保管协议,其户口、档案暂由学校临时代管。

(四)组织好本学院贷款毕业生,按照有关要求,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工作。

资源与环境学院党总支

2016年6月3日

安徽科技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 地址:安徽科技学院东区东办公楼二楼 联系电话:0550-6732656 邮编:23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