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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技学院数学建模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安徽科技学院数学建模协会是在校团委的领导下,选聘优秀老师为指导,由本校学生组成的学生社团组织,隶属于安徽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二条: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本着“团结、协作、求实、创新、探索、进取”的精神。

第三条:数学建模协会的主要目的是推广数学建模知识。提高每位会员自身综合素质激发他们的创造力、加强他们的应变能力、培养团体精神和拼搏精神,活跃校园学术气氛,促进学校素质教育的发展。迎接21世纪经济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挑战。 学校数学建模协会以 “ 交流思想、提高能力 ” 为活动宗旨,以 “ 基于学术、用于生活 ” 为主要目标,以 “ 老师指点、同学互促 ” 为活动形式,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同时在张建华、仇海全老师的指导下,开展学校数学建模竞赛,组织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活动。

第二章 机构职务设置及其职能

第四条:数学建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成员大会,本协会重大决策和经费使用报告必须经会员大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建模协会内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部、财务部、宣传部、实践部、组织部等职能部门,各部设部长各一名,副部长由具体部门来定,部内有干事若干。每届任期一年。

1、 会长职责:

(1)对院团委及社团联合会的指示精神进行贯彻实施。定期向团委及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

(2)审定与支持组织机构的工作计划并监督其执行。

(3)对各组织机构部门的工作进行评审和考核,对晋升和改派工作干部提名,授权审查不合格的干事,以便协会讨论予以撤消其职务。

(4)代表协会参加各种典礼性质的仪式,代表协会参加各种公共活动。

2、 副会长职责:

(1)积极配合会长工作,同时对院团委的指示精神进行贯彻实施,定期向协会汇报各部门活动及考勤工作。

(2)与会长对各组织机构部门的工作进行评审和考核,对晋升和改派工作干部提名,授权审查不合格的干事,以便讨论予以撤消其职务。

3、秘书部职责:

(1) 积极配合会长审定与支持组织机构的工作计划并监督其执行,可代表协会参加各种公共活动,并保管好本协会的各种资料、书籍、档案文件。

(2) 筹备协会会议各项议程,拟订协会文件草案。

4、财务部职责:

(1) 负责本协会财务管理与预算支出。

(2) 购买物品的报账

5、宣传部职责:

(1)拟订本部活动计划及执行方案。

(2)组织活动信息与本部委员会交流。

(3)策划各种活动的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

6、实践部职责:

(1)组织本协会与兄弟院校相关社团组织进行交流,互相促进。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争取外部支持,发展本协会,提高协会的声誉和影响力。

7、组织部职责:

(1)组织协会活动的开展。

(2)主持换届选举工作。

(3)根据校社团联合会的指示精神,制定组织部工作规划和安排,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会员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入会条件:凡安徽科技学院在校学生,接受协会章程,均可自愿报名入会,成为正式会员,享受会员权利,履行会议义务。协会所有会员一律平等。会内实行民主制原则。

第七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 参加本协会的讲座、研讨会等一切相应活动;

(2) 享有本协会内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参加本协会的建设,向协会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对协会的工作有监督权。

(4) 在协会中表现优秀的小组可以推荐参加全国数模竞赛。

第八条:会员义务

(1)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

(2)加强集体意识和纪律观念,服从协会的一切活动安排;

(3)承担协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4)认真学习数模理论知识,积极思考,勇于创新,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5)宣传数模协会,扩大其在学生中的影响,激发大家的热情;

(6)协调好本队内队员的关系,互相配合完成任务。

第九条 会员组队以自由组队和本协会协调组队相结合。三人组成一队,建议跨系组合,以培养会员的团结合作能力。老会员有责任帮助新会员。如果不能自由组队,则由本协会组织部协调组队。

第十条 每一个会员,不论职务高低,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本协会活动和会议的特殊会员。

第十一条 奖惩

(1)凡违反校纪校规或本协会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的会员,视其情节轻重,协会内部讨论、会员大会通过,报社团联合会批准后给予会内警告或开除。

(2)对应该出席会议、活动或工作而三次无故不参加的协会成员,经协会内部讨论通过后按自动退会处理,并报社团联合会备案。

(3)对表现突出的会员,协会给予相应的奖励,并报报社团联合会备案。

(4)所有受奖励或处分学员一律上报报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十二条:会员有退出协会的自由。会员退出本协会必须提前一个星期向理事会递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交还会员证并注销会员档案。凡退学、转学或毕业的会员一律不再保留会籍。

第十三条: 会内有一定特长和组织能力的任一会员,有权发起某项有特殊意义的活动,发起人要制定一份详细的策划书,递交会长由协会审定后授权发起人全权负责组织"特别小组"和执行工作,活动结束后,小组自行解散。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四条:本协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体。本协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1) 会员个人服从协会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全体会员服从协会全体会员的决议;

(2) 协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于重大问题都要由协会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决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分工和决定,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3) 协会要保证协会干部的活动处于全体会员的监督之下,同时保护一切代表协会和全体会员利益的负责人的威信。

第十五条: 协会所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

第十六条:任何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问题。如果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做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协会报告,不允许任何人实行个人独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第十七条:协会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协会的工作及活动,不允许宣传不健康的内容。

第六章 发展规划

第十八条 本协会将在校领导及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主要计划如下:

(一) 近期目标

第一项:进行有关数学建模知识的咨询活动。

第二项:面向全校招收新会员。

第三项:举办“数学建模” 讲座。

第四项:邀请老师谈数学建模对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积极意义。

第五项:邀请获奖同学谈心得体会(讲座形式)。

第六项:开办数学建模培训班,指导会员数学软件操作。

第七项:协办安徽科技学院数学建模竞赛,获奖同学将发给证书和奖金。

第八项:选拔优秀同学进入数学建模培训班,考核合格后参加年度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二) 远期目标

第一项:在近2-3年内将协会发展成为一个管理科学,运作高效的优秀协会。

第二项:与安徽省各高校相关组织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第三项:通过协会不断努力,使我校数学建模水平不断提高。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协会每学年的章程由本学年的负责人修改制订,并在会员大会上征求全体会员意见。

第二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数学建模协会。

第二十一条:协会接受校团委和校社联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点击: 更新时间:2010年05月27日 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