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8年07月20日】 【单位:】 【作者:】

各教学院部及相关横向科研项目主持人:

根据《安徽科技学院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7〕43号)和学校2017年度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横向科研项目管理,规范合同签订程序,维护广大科研人员和学校合法权益,现对2017年1月1日以来立项的所有横向科研项目合同进行自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7年1月1日以来立项的所有横向科研项目如无合作合同,务必补办合同,自行办理盖章,盖章程序严格按照《安徽科技学院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7〕43号)文件执行。

2、2017年1月1日以来立项的所有横向科研项目有合作合同(无论盖章签字是否符合规范),请将合同复印件报送科研处审查,如合同用章不是安徽科技学院公章的,科研处统一办理补盖安徽科技学院公章。

请各教学院部高度重视,并督促本单位横向科研项目主持人按照规定,认真进行自查和整改,对不按照要求整改的横向科研项目,将暂停项目经费报销。重新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已签订合同的复印件务必于9月3日前将报送科研处。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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