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重点学科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年06月28日】 【单位:】 【作者:】

各学院:

根据《安徽科技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校科发〔2015〕71号)和《关于下达2015年校级重点学科的通知》(校科〔2015〕4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材料科学与工程等18个校级重点学科进行建设期考核验收,有关事宜如下:

1.考核建设周期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2.请学院认真组织填写《安徽科技学院重点学科建设验收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的统计范围应确属该校级重点学科,其它成果不得统计在内。

3.《验收报告》中的学术队伍均不得与其他校级重点学科有任何人员上的交叉。校级重点学科成员可根据学科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表中所填写的论文、专著、主办学术会议等内容将作为校级重点学科专项经费支出的重要依据。

4.各学院对校级重点学科考核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并于2019年7月20日前报科研处。逾期未报,视为放弃考核,即该校级重点学科验收不合格。

5.提交材料:

(1)《验收报告》(纸质稿、一式五份),并将电子稿发送邮件至keyanchu2036@163.com。

(2)支撑材料(一式一份),分学科带头人材料和重点学科材料。所有成果应标注为重点学科建设经费支持,发表相关的论文有项目编号;出版的专著(教材)封面、版权页复印件;主办国际、国内会议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在国际学术会议(或分会场)作特邀报告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其它未尽事宜可与科研处联系,联系电话:6732036。

                           科研处

                         2019年6月28日

附件:安徽科技学院重点学科建设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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