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蚌埠市第六次社会科学成果评奖的通知
【日期:2012年11月30日】 【单位:】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根据蚌埠市社科联《关于开展蚌埠市第六次社会科学成果评奖的通知》(蚌社科〔2012〕13号)文件精神,蚌埠市第六次社会科学成果评奖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宗旨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文件精神,引导蚌埠市社会科学工作者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特别是蚌埠市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促进蚌埠市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激励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为蚌埠科学发展、加速崛起做出更大贡献。

二、评审原则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坚持以质论奖,兼顾广泛调动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

三、参评条件

1、凡我校教职工在2005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的社会科学成果,均可申报参评。我校教职工与外地作者合作的成果,必须是蚌埠市作者主编或蚌埠市作者完成的篇幅在50%以上的方可申报参评。非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必须在省新闻出版局批准的内部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方可申报参评。不宜公开出版、发表的内部研究报告或对策性研究成果,但已被实际工作部门采用并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需具有县处级以上单位证明和佐证材料方可申报评奖。

2、成果类别为著作和论文。著作包括专著、编著、工具书、古籍整理、史志、社科普及读物等,论文包括研究报告等。再版著作、教材、译著、大事记、年鉴、期刊增刊发表的论文、研讨会论文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发展规划、工作总结、文艺创作、新闻报道不属参评范围。

3、公开出版的个人撰写的论文集,是同一主题的可以作为著作类参评,不是同一主题的可选其中代表性的一篇作为论文类申报,其他篇目作评审附属材料;多名作者撰写的论文集中的单篇可作为论文类申报。

4、已获省部级奖励的社科成果不再参加市级评奖,已被省社科联评为优秀作品的成果可申报本次评奖。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属于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不得参评。

四、申报要求

1、作者申报:著作类成果申报人应为著作人或主编,论文类成果申报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研究项目的负责人。署名为单位的成果,原则上以署名单位名义申报,如变更申报人,须有署名单位和参与者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并由成果主要作者以集体名义申报。

每位作者只可申报一项参评成果,有与他人合作的成果可由符合参评条件的合作者另外申报一项。

2、申报材料:申报人须填写提交《蚌埠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著作类原件3份、论文类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有佐证材料的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

3、申报数额:我校申报项目数不超过30项。

5、申报时间:申报单位须在2012年12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五、奖项设定

1、本次社科优秀成果奖,奖项原则上不超过150项,其中一等奖15项、二等奖30项、三等奖105项;著作类与论文类分设,其比例根据申报情况确定。著作类成果视情设立荣誉奖。

2、为调动蚌埠市广大专业和业余社科工作者的积极性,同时设立“蚌埠市社会科学优秀作品奖”,奖项原则上占优秀成果奖的50%。

六、评审标准

1、优秀成果基本标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积极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探讨重要学术问题,认真研究分析我省我市科学发展、加速崛起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方法新颖,提出的观点、见解、结论、对策举措有深度、有新意,有学术价值和实践指导作用,社会影响和社会效益大。

2、优秀成果的等次标准如下:

一等奖成果标准是,在选题上有重大意义;在某一学科或对某项专业理论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在研究方法上有重大创新;对解决我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重要问题有突出贡献;在国内有一定影响或在我省有重大影响。

二等奖成果标准是,在选题上有较大意义;对完善某一学科体系或对某一学科的发展做出贡献;在研究方法上有较大创新;对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问题有重要应用价值;在我省有较大影响。

三等奖成果标准是,在选题上较有意义;在某一学科内的某一方面有新的突破或对原有理论、观点作出正确的富有新意的补充;在研究方法上有创新;对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实际问题有重要参考价值;在我省有一定影响或在我市有较大影响。

3、优秀作品的标准:在选题上有一定意义;在理论上提出了具有一定价值的新观点;在学术上具有一定启发性;对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实际问题有一定参考作用;在我市有一定影响。

对申报成果的评审,要从其思想性、科学性、学术性、规范性、应用性、研究方法和研究难度、语言逻辑以及社会反响等方面进行综合把握。

4、评审过程中对评审标准的执行要辩证考量,从作品的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学术性、规范性、应用性、研究方法和研究难度、语言逻辑以及社会反响等方面进行综合把握。

七、评审方法

1、初评阶段:初评机构由我校负责组成,对申报作品认真进行初评,写出评审意见,盖章后报市评奖办公室。

2、复评阶段:复评机构是学科评审组,由市评奖办公室在市评奖委员会审定的学科评委专家库中选择人员组成,按相近学科结组的方式设立3—4个学科评审组,单独设立对策应用学科组。学科组负责对初评机构推荐的参评作品进行评审。

3、终评阶段:终评机构是市社科成果评奖委员会。市评奖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听取各学科组负责人的汇报,对学科组评审意见和各等次奖项的建议名单进行逐项评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并按得票多少为序,确定获奖成果名单及等次。

八、奖励方法

1、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方式为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

2、“蚌埠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由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蚌埠市社会科学优秀作品奖”,由市评奖委员会颁发证书。获奖成果的作者是3人以上的,获奖证书只署前3名作者,奖金由合作者协商分配。

3、参评作品,如有弄虚作假或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已获奖励的,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通报相关单位,并取消其下一次评奖参评资格。

九、其他事项

1、确保评选质量。所有参与评奖的同志要坚持评奖宗旨、评审原则和评审标准,严禁徇私舞弊。

2、实行回避制度。凡申报参评成果的作者不得参与申报单位初评、学科组复评和评委会终评工作。

3、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精神,加强领导,抓紧安排,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本次社科成果评奖的申报、初评和上报工作。

附:《蚌埠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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