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年11月04日】 【单位:科研处】 【作者:温正宇】


学院、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5〕243 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本次“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评奖面向“教育学”一级学科内容,申报者须知悉该学科的二级学科范畴。参评成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期间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已获上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除外。

二、申报限额

  教育部对本次“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评奖采取限额申报,我校2个名额。本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与非专区项目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三、申报程序

  1.申报者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相关附件,认真阅读相关要求。填写《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及《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汇总表》,按评审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拟申报老师请提前与科研处联系,并将《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汇总表》EXCEL版发送至793991714@qq.com。

  3.专区申报评审表纸质材料三份和电子材料及意识形态审核表纸质版于 11月 7日前报送至中办公楼211(温正宇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4.每位申报者单独准备1个U盘(U盘内含《专区申报评审表》WORD 版及加盖公章的 PDF 版(科研处统一盖章),成果全文及佐证材料的 PDF版。U盘表面粘贴“单位+姓名”标签)。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正宇

电 话:0550-6732201

邮 箱:793991714@qq.com

地 址:中办公楼211

科研处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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