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学院关于开展国家级、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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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科技学院关于开展国家级、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2年03月09日 10:14 施咏清 赵伟峰 点击:[]

    各教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34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国家级、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1.2020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新农科、新工科和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2020年立项的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除省级课程建设类项目外)、2020年立项的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实施阶段检查;2018年立项的省校级质量工程延期项目、2019年立项的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除省级课程建设类项目外)、2020年立项的省级重大线上教学改革研究延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

    2.省级地方高水平大学项目由省厅单独组织检查验收;省级课程建设类项目由中国科大数字图书馆专门组织检查验收,均另行通知。

    3.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继续开展阶段检查。如符合结题条件,可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项目建设方案,实施结题验收。

    二、检查验收内容

    分为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两大类。对所有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检查,其他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验收方式与要求

    本次检查验收采取项目负责人自查、教学院(部)检查验收和学校结题验收相结合方式。除省级集体项目、省级教研项目由学校结题验收,其他项目的结题验收和阶段检查均由教学院(部)组织实施。

    1.项目负责人自查

    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质量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自查。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建设任务书(省级项目申报指南)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2.教学院(部)检查验收

    院(部)为项目质量第一责任单位,要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组成的院(部)检查验收领导组和由校内外专家、企业代表、知名校友组成的专家组(本院专家不能超过三分之一)。及时制定质量工程年度检查验收工作方案,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对除省级集体项目、省级教研项目外的其他项目自行组织检查验收。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原则上采用线上评审方式。

    上述结题验收材料由学院存档,学校抽查。

    各学院在项目自查及结题验收基础上,形成本学院2021年度质量工程整体执行情况报告。

    3.学校结题验收

    学校成立由校长李震任组长、副校长黄友锐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院(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结题验收领导组和由副校长黄友锐任组长,省内外专家组成专家组,采用网络函审方式对省级集体项目、省级教研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4.相关要求

    以上两类检查验收须要求专家组成员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34号)文件精神,围绕上述检查验收内容,对照任务书及当年申报文件的相关规定,深度查阅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给出评审分值。分值分为A(100-90优秀)、B(89-76良好)、C(75-60合格)、D(同意延期)、E(不合格)五个等次,“优秀”、“良好”项目数分别不超过本次结题总数的30%和50%。

    四、有关说明

    1.各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类项目的检查验收。所有到期项目必须参加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项目申请延期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如不按期结题或不按照任务书实施的,院(部)须约谈项目负责人,提出整改方案。各院(部)于328日前遴选推荐1-2个先进典型(附件4),将其检查验收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经分类整理后上报教育厅,接受社会监督,宣传我校高等教育发展成就。

    2.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训练计划项目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组织检查验收,在“高校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中单独列块进行总结。

    3.本次检查验收结果(延期结题及结题不合格项目数量)将作为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指标分配、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推荐的重要依据。文件未尽事宜,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34号)为依据。

    3月17日前,省级集体项目、省级教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报告、项目任务书传至“高校综合项目管理云平台”(网址:http://202.38.95.119/AnEduPlatProjManage/Account/Login?App=10879);其余国家级、省级项目负责人将进展报告、结题报告或延期报告传至“高校综合项目管理云平台”。同时,以院(部)为单位统一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检查验收材料,包括本单位整体执行情况报告、先进典型材料、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检查、验收项目分列)等,含word版、加盖公章PDF版。其中,电子邮件主题及文件名请使用院(部)名称,发送至教学研究科专用邮箱jyk@ahstu.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咏清高尚

    联系电话:0550-6719052

    附件:1.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

    2.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

    3.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4.成果展示形式

    5.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延期报告

    6.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延期报告

    7.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

    8.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

    9.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10.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

    11.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

    12.各级各类检查验收项目一览表

    安徽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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