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期初考试纪律的通知

关于严肃期初考试纪律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进一步加强期初考试工作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必须双证齐全(学生证、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生要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三、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按监考教师指定座位就坐,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诿。

四、考生严禁携带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进入考场,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五、考场内未经监考教师同意,不得自行传递计算器、橡皮等考试用品。

六、保持考场内安静,考试时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

七、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安徽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进行处理。

希望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以诚信考风推进我校学风建设,为安徽科技学院的美好明天贡献一份力量!

特此通知。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