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届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2018年05月24日 10:02  点击:[]

    各有关学院、2018届研究生及导师:

    我校2018届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于6月6日完成,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经审核具备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2018届硕士研究生,导师需列席指导自己学生的答辩,可就相关问题参与讨论,但不得参加表决。

    二、组织实施

    此次农业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成立四个答辩小组,第一小组包括养殖领域、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牵头组织实施单位动物科学学院,第二小组包括作物领域、园艺领域,组织实施单位农学院,第三小组农业资源利用领域,组织实施单位资源与环境学院,第四小组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组织实施单位管理学院。

    每个答辩小组由相关领域的5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其中其他高校、企业或行业专家不少于2人),同时设答辩秘书1名,各小组答辩委员会主席原则上应由校外专家担任,答辩会议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

    答辩前,研究生应填写《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核表》,研究处负责审核研究生实践研究成果,学分获得情况以及论文盲审结果;导师负责审核论文盲审意见修改情况等,并给出是否同意参加答辩的结论性意见。

    三、答辩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介绍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报告人姓名,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题目。

    2、申请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时间:每生15~20分钟)。

    3、答辩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问题,申请人答辩(时间:每生8~10分钟)。

    对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和申请人答辩情况,答辩秘书要认真地记录。

    4、学生在汇报和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根据评分项目包括论文选题(10分)、试验设计与理论运用性(10分)、工作难易程度和工作量(10分)、工作思路与论文结果(20分)、论文创新性与结果效益性及应用前景(25分)、论文写作(10分)、答辩情况(15分)七个方面进行评分,并对是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

    5、本组所有学生汇报和答辩完成后,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举行会议,申请人和列席人员暂时休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秘书和研究生处负责人可列席会议),议程如下:

    ①秘书统计评分和投票结果,填写答辩结果汇总表,主席检查并公布结果。

    ②答辩委员对论文水平、答辩等方面进行评论、交换意见。

    ③秘书起草并宣读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委员讨论修改决议;答辩决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答辩委员同意才可通过。并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评定答辩成绩,其中优秀率不超过本小组答辩人数的25%。

    6、复会,申请人和列席人员回到会场,主席宣布本组答辩情况的表决结果,并表明是否建议授予学位。

    7、如论文未获答辩通过,决议中还应包括是否同意在一年内修改论文,一年内重新组织论文答辩的决定;论文答辩未通过的学生,重新组织答辩时费用由学生和导师承担。

    四、其它事项

    1、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强化导师的责任感。论文答辩时所有研究生和导师必须参加。

    2、各培养单位要强化研究生秘书的职责,妥善安排有关人员论文答辩期间的工作。

    3、各培养单位须了解研究生的欠费情况并积极催缴,欠缴费用的研究生论文一律不予评阅和答辩。

    研究生处

    201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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