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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财务制度,确保学校收支依法合规。

2.负责拟定学校财务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依法多渠道为学校筹资融资,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组织学校各项收入开源节流,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财力支持。

4.负责学校预决算编制,科学配置资金,真实反映财务状况;负责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负责学校资金支付和银行账户管理工作。

6.负责教职工薪酬、离(退)休教职工生活费及各类补贴的发放;做好教职工和校内劳务个人所得税、社保费等税费的扣缴工作;做好学生奖、助、贷等资金发放工作。

7.负责学校各类收费项目的立项、报批和管理工作,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8.负责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做好项目遴选和细化工作。

9.负责校园卡管理、财务信息化建设、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学校基建项目财务核算和基建财务决算报表的编制,负责基建财务竣工决算,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11.负责为政府采购业务提供财务信息服务,参与重大专项资金项目工程建设、修缮工程以及物资、设备、服务等政府采购的招投标和项目验收工作。

12.负责建立学校财务内部控制体系,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13.负责指导二级单位财务业务并对其进行会计监督。

14.依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财政、审计、税务、物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工作。

1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