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级、省级及2022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日期:2023年04月17日】 【单位: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作者:费荣丽 高青海】

各教学院(部):

根据《安徽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创新创业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21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及2022年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1年批准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附件1-2)。

2022年批准立项的校级大创项目(附件3)。

二、验收方式

1.实行校院两级结题验收,由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统筹工作安排,各学院成立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小组。结题验收材料由项目所在学院统一收集并进行初审。

2.国家级大创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答辩。每个项目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省、校级大创项目由项目所在学院组织结题验收。各学院成立结题验收专家小组,由3-5名校内外专家组成,负责本学院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验收结束后将验收专家组名单报创新创业学院备案。每个项目组汇报5分钟,专家组提问3分钟。教务处将安排相关专家,对各学院结题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4.创新创业学院进行复核验收,结题验收结果在校园网公示。

三、提交材料

项目负责人向项目所在学院提供以下结题材料:

1.《大创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及任务书复印件1份。

2.汇报PPT一份,PPT命名: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

3.项目成果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例如:发表论文(PDF版和Word版)、专利证书、比赛获奖证书及其他实物成果等。

电子版文件夹统一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

四、时间节点

1.各学院于2023年4月28日前收集齐大创项目结题材料,完成国家级大创项目结题材料初审报送创新创业学院。

2.各学院于2023年5月16日前完成省、校级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将《大创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统计表》(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需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及项目成果支撑材料、实物成果等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凤阳校区老图书馆108、龙湖校区众创空间301)。

五、结题验收

结题验收专家组根据各项目完成情况,结合现场答辩给予综合评定,确定项目最终验收等次。验收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原则上优秀比例不超过15%。验收结果为优秀、合格项目,颁发结题证书,给予学生学分奖励和指导教师学时补贴。验收合格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六、其他说明

1.已提前完成结题验收的项目不参加此次结题验收。

2.项目应按期完成,确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需提出申请,填写提前结题申请表或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6),经所在学院审批后,报创新创业学院备案。项目延期时间一般为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延期后仍不能结题的,终止该项目,校级项目不允许延期。

3.无故不提交材料,不参加验收答辩,非项目组成员代为答辩,没有开展实质性项目研究的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4.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成果汇集和项目总结工作,对项目申请书、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书、相应研究成果等材料应及时建档管理。

5.项目负责人和相关教师实名进入以下工作群。

2021年大创项目群(国家级),群号:546353631;

2021年大创项目群(省级),群号:194423220;

2022年大创项目群(校级),群号:551572634。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费荣丽

联系方式:6733851

邮 箱:943669061@qq.com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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