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交流会
【日期:2024年04月24日】 【单位:人文学院】 【作者:方明旺】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总体部署和人文学院党委《关于组织全体党员集中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文的通知》,4月24日上午,人文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交流会(第一专题),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党政办公室和分团委负责人、工会主席参加,会议由党委副书记、院长李晓东主持。

在集中学习阶段,李晓东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第6期《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党委副书记李沙娜,副院长牛永辉逐章逐条领学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总则部分的5章共48条原文。正处级组织员张严政围绕《条例》有关“不予处分、不追究党纪责任”、“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离岗离职后违规从业、违规谋利”、“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等12个方面,对《条例》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进行了深入解读。党委委员骆绪刚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韩俊4月15日在省委常委会会议暨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关于《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党员干部队伍》的讲话精神;党委委员、中文系教工党支部书记和建伟领学了“安徽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4月15日刊载的评论文章《学条例 守党纪 | 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

在研讨交流阶段,李沙娜和党委委员、法学系教工党支部书记张晓云分别以《全面理解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方法路径》、《关于对<条例>纪法衔接条款的理解与思考》为题做了重点交流发言。与会同志一致表示,后续将严格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坚持原原本本学、逐条逐段学,并结合开展警示教育,紧扣党的六大纪律开展研讨,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推动《条例》入脑入心,真正让自己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特约通讯员:方明旺 摄影:方明旺 审核:张严政 李晓东 编辑:李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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