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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人文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

2014年05月29日 10:37  点击:[]

为建立健全教学督导组织体系,加强教学督导工作力度,更好地发挥教学督导在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中的作用,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人文学院教学督导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长:吴贵春

员:陈传万、杜士凤、王培章、马海祥、王镭、苏兆龙、张杰、李月月、李晓东

书:刘艳华、楚应应

下设教风督察组和学风督察组:

1、教风督察组

长:王培章

员:吴贵春、马海祥、王镭、苏兆龙、张杰、李晓东

2、学风督查组

长:杜士凤

员:陈传万、李月月、李沙娜、黄钦海;各班级班主任;各班级教学信息员

二、工作职责

督导组独立开展教学秩序检查、课堂教学评价、教学管理督导和督导信息反馈通报等工作,并接受校教学督导中心的指导。具体职责为:

1、对学院执行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实施督导;

2、对学院教学改革、教学过程管理提供咨询和实施督导;

3、对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培养和指导;

4、对学生学习状况进行督查,及时收集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协助学院做好教师教学评价工作;

6、向学院和学校教务部门反馈信息;

7、开展督导研究工作,对教学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8、对教学过程中其他环节实施督导。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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