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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中国农业银行转账终端的通知

关于启用中国农业银行转账终端的通知

(财函〔2016〕8号)

各单位、各部门:

我校银行业务特别是工资代发业务转至中国农业银行凤阳县支行后,在职教职工均持有了农行银行卡,为便于教职工办理垫付版面费、培训费、专利申请费等缴款业务,我处申请了农行转账终端(又称转账电话),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启用,专用于使用农行卡刷卡办理的转账业务,原建设银行转账终端停止使用。

农行转账终端启用后,教职工个人转入学校账户的各类资金只能通过农行卡划转,其他银行卡不再接受。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