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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网上报销信息提交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网上报销信息提交的通知

(财函〔2016〕9号)

各单位、各部门:

报销业务网上提交是规范完整收集报销信息、顺利完成支付的基础性环节。自网上报销业务系统启用以来,因信息录入不完整、不准确造成频繁的银行退票、退款,报销人及财务工作人员不得不返工补正,严重影响支付效率。为此,对进一步强化报销信息规范提交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务卡消费须准确完整提交持卡人姓名、卡号、刷卡金额、刷卡时间、报销金额、商户(支付对象)等详细信息。为便于录入,系统已将公务卡号(尾5位)导入(新办公务卡人员可将公务卡卡号提交财务补充录入),选择人员信息后会自动取号。但刷卡金额、刷卡时间、报销金额、商户等信息需要报销人录入,财政一体化系统根据报销人提供的刷卡金额、刷卡时间查询到消费记录后才可报销还款,相同消费金额记录较多时,工作人员还需根据商户信息选择报销。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刷卡金额为单次支付金额,不是单日金额,每支付一笔,形成一条消费记录;单日多次刷卡支付的,金额不能合并录入。

二、转账信息(对公、对私)要准确提供。一是账号、户名准确对应,如对应不了,将产生账号户名不符错误;二是开户银行与银行账号准确对应,开户行一般格式为某银行某地某支行(或分理处),简单、随意录入某某银行或他行账号,均会造成收款人账号有误、账号不存在等银行报错。

为简化信息录入和支付过程,报账人员在网上报销平台系统信息管理模块修改个人银行卡信息(应一律修改为农行工资卡信息,其他银行卡原则上不再支付),点击“选择银行卡”下拉按钮,差旅费补助、现金支出等将直接调用,不需要手工录入。对私转账不要点击人员选择,只需直接录入收款人姓名和相应的银行信息即可。

三、提交的转账信息应与票据载明的商品和服务提供者信息一致。报销支付给个体经营户的商品和服务费用属于对私转账,除政策允许的现金支出、差旅补助支付及对私转账情形以外的,只能提供对公转账信息,特殊情形需对私转账的,要附情况说明或供应商授权证明。

四、严格执行同一批次采购的同一项目支出一次性报销规范。对经费来源于同一项目的同一批次耗材、试剂等支出,应同单报销,严禁为规避审批而化整为零。

五、精简报销说明和出差事由录入。差旅费报销单据中的出差事由和日常报销单据中的报销说明将直接生成记账凭证摘要,应按简洁明了的要求录入,其他需要完整表达的内容可在相应备注栏说明。

六、信息提供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的单据,审核时将直接退回,已审核通过但因信息不准确无法支付的单据,将被暂缓处置或挂账处理。请务必核准公务卡支付和转账信息后再提交单据。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