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我校实行省直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相继发文,提出今年4-7月分四批在省直预算单位中启用公务卡,我校为第二批单位,5月1日正式启用公务卡。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我省规定:省直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国库集中支付)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目前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能够满足公务卡受理条件的,均应使用公务卡结算。对于差旅、会议、购买等公务支出,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取得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公务卡消费凭证,及时向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申请办理报销手续。对于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由学校统一按规定时间,通过省财政厅我校零余额账户办理向公务卡支付的资金还款手续。

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需要,是方便预算单位减少现金结算的需要,更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要求,确保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启用公务卡。

二、办卡范围:经请示,我校先期办理公务卡人员原则上为在职科以上干部(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和系主任)、教授和博士、校办驾驶员,其它在职人员确有需要亦可申请办理。

三、本次办卡职工需填写1份公务卡申请表、1份亲访亲签客户笔录、1份查询授权书。表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各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表的领取、发放和收取工作,并将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名单送财务处张菊同志。各单位先初步确定办卡人数,于3月21日前到财务处张菊同志办公室领取表格。

四、办卡职工要按照各表的填写说明,认真填写规定的内容,力求准确。

五、办卡职工填表截止时间为3月26日,各单位统一向财务处交表时间为3月29日。

六、公务卡有关政策,请登录财务处网站政策法规栏《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学习了解。

财务处

二0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