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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份工资发放说明

 

2019年5月份工资数据已处理完毕并送交银行,各位教职工可于近日查收本人工资。需重点说明的事项如下: 

  一、2019年4月、5月份部分新进教职工开始起薪(人劳函﹝2019﹞049号)。

  二、根据2018年绩效工资结算结果,部分教职工需要从本月工资中倒扣差额部分(人劳函﹝2019﹞052号)。

  三、工资外收入

    1、代发督导办“2019年4月份督导劳务费”;

    2、代发教务处“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试卷检查劳务费用”和“2018年12月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教师考务费”;

    3、代发党委组织部“2018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费用”和“第49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授课费等费用”;

    4、代发创新创业教育学院“2017校级大创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人员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