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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份工资发放说明


2019年2月份工资数据已处理完毕并送交银行,各位教职工可于近日查收本人工资。需重点说明的事项如下:

1.自2019年1月起,调整我校在册在岗人员绩效工资标准,并将“绩效工资”项目调整为“基础绩效”和“岗位绩效”两个工资项目。同时,按2019年1月份基本工资增加额、基础绩效和岗位绩效增加额之和的3%,增加提租补贴标准。(人劳函[2019]016号)

2.校内低职高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工资调整为实际档案工资,所以,低职高聘人员“基本工资”项目调整为“基本工资”和“高聘人员基本工资差额部分”两个项目。(人劳函[2019]013号)

3.校内教职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自2月份开始“累计预扣预缴”,具体的计算方法及示例可到财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和“服务指南”栏目查询。

4.本月代扣2018年下半年物业费。

5.工资外收入:2018年12月份督导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