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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1年4月份工资发放说明

 

20214月份工资数据已处理完毕并送交银行,各位教职工可登录财务平台查询个人工资及工资外收入。需重点说明的事项如下:

一、代扣第一季度房租;代扣第一季度水电费

二、停发部分教职工、离退休及工作调动人员工资(人劳函2021045号、046号、048号)

三、根据合同调整部分人员特贴(人劳函2021049号)

四、兑现部分教职工工资待遇(人劳函2021050号)

五、调整部分人员岗位津贴(人劳函2021051号)

六、调整部分人员绩效扣减标准(人劳函[2021]053号)

七、代发事项:

1、代发科研处间接经费绩效提取费;

2、代发研究生处2019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校内专家劳务费;

3、代发教务处“第十一届师范生技能竞赛校内选拔赛评审费、校内专家劳务费”、“2020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在职人员劳务费”、“20209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在职人员劳务费”、“20209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教职工劳务费”等;

4、代发人事处“2020年人才项目结题校内专家及工作人员劳务费”、“2020年职称评审校内专家评审费及劳务费”;

5、代发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第十五届干部培训班校内专家授课费”、“第十一届大学生排球联赛教师裁判员执裁、培训费”、 “2020年学生会优秀学生分会PPT汇报评审费”、“2020年大学生诗文朗诵比赛评审费”、“安徽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评审费”、“2020年安徽省第四届读书创作活动校内作品评审费”、“第二届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参赛项目评审费”、“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校内赛评审费”;

6、代发机械工程学院教师讲座劳务费;

7、代发继续教育学院校内教职工节假日加班补助费

8、代发动物科学学院国家一流课程申报课堂教学视频录制等劳务费;

9、代发动物科学学院2019级畜牧领域研究生开题答辩专家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