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份工资发放说明
2020年11月份工资数据已处理完毕并送交银行,各位教职工可登录财务平台查询个人工资及工资外收入。需重点说明的事项如下:
一、根据《2019年后勤保障部效能建设奖分配结果》补发2019年后勤保障部效能建设奖(人劳函﹝2020﹞134号)
二、重新核定部分新进教师的工资标准(人劳函﹝2020﹞136号)
三、2020年10月新进教师自本月起薪。(人劳函﹝2020﹞137号)
四、根据《2020年9月回校报到人员名单》,自本月起,调整相关教师的工资标准(人劳函﹝2020﹞138号)
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本月起缓发相关教师的工资(人劳函﹝2020﹞139号)
六、根据校计划生育委员会通知,停发部分教师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发符合条件的教师独生子女保健费。
七、代发部分教师的“横向项目人员激励费”、考试监考费和相关项目评审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