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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1年6月份工资发放说明

 

 

20216月份工资数据已处理完毕并送交银行,各位教职工可登录财务平台查询个人工资及工资外收入。需重点说明的事项如下:

一、  根据协议结算部分教职工工资、绩效和奖励(人劳函[2021]074号、083号)

二、  20215月新进教职工自本月起薪(人劳函[2021]077号)

三、  根据政办秘[2020]065号精神,调整部分定期遗属补助标准(人劳函[2021]080号)

四、  根据组字[2021]16号精神,调整部分教职工薪级工资(人劳函[2021]081号)

五、  根据党发[2021]32号精神,调整部分教职工基本工资(人劳函[2021]082号)

六、  暂停部分教职工岗位津贴(人劳函[2021]085号)

七、代发事项:

1、代发科研处“安徽省地方标准专家评审费”、“横向课题人员激励费”、“省社科规划项目绩效”、“专利成果转化经费”;

2、代发研究生处机械工程学院、管理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和农学院的“2019级研究生中期考核校内专家劳务费”;

3、代发教务处“2020年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率考核专家劳务费”、“建筑学院138寸大屏幕技术参数论证专家费”、“2020届毕业生论文检查专家补助费”;

4、代发体育教学部“带队参加2021年安徽省体育联赛田径比赛集训营养补贴”;

5、代发动物科学学院“2019级研究生中期考核校内专家劳务费”;

6、代发食品工程学院“2019级研究生中期考核校内专家劳务费”;

7、代发校办公室龙湖校区值班补助费(20214月);

8、代发机械工程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创新竞赛专家劳务费”;

9、代发国有资产管理处“2020年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评标费”;

10代发保卫处“20211-5月凤阳校区监控室夜晚值班劳务费”、“2021年春节龙湖校区凤阳校区值班费”;

11、代发教学督导办“督导劳务费”;

12、代发科技学院“凤阳校区春节寒假疫情防控值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