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份工资数据已处理完毕并送交银行,各位教职工可登录财务平台查询个人工资及工资外收入。需重点说明的事项如下:
一、 代扣第二季度房租;代扣第二季度水电费
二、 根据校计划生育委员会通知,调整部分教师独生子女保健费
三、 根据蚌人社秘[2021]79号精神,调整教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标准(人劳函[2021]102号)
四、 2021年6月新进教职工自本月起薪(人劳函[2021]097号)
五、 停发部分退休职工工资及福利(人劳函[2021]090号)
六、 停发部分教职工工资及福利(人劳函[2021]091号)
七、 停发部分教职工工资(人劳函[2021]103号)
八、 调整部分教职工转正定级工资标准(人劳函[2021]098号)
九、 根据党发[2021]35号精神,调整部分教职工岗位绩效和提租补贴(人劳函[2021]095号)
十、 重新核定部分教职工工资标准(人劳函[2021]099号、100号)
十一、 根据皖组字[2009]6号精神,调整部分教职工工资标准(人劳函[2021]101号)
十二、代发事项:
1、代发科研处“安徽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候选人预答辩评审费”、“横向课题人员激励费”;
2、代发研究生处2020年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加班费;
3、代发教务处“2020年下半年安徽省计算机水平考试在职人员劳务费”、“2021年6月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考试在职人员劳务费”、“2021年4月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在职人员劳务费”、“首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专家评委劳务费”、“2020年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教学奖励经费”;
4、代发人文学院“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评审费”;
5、代发动物科学学院“动物医学专业四改五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劳务费”;
6、代发生命与健康科学学院“质量工程项目验收评审费”、“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劳务费”;
7、代发校办公室龙湖校区值班补助费(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