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份工资数据已处理完毕并送交银行,各位教职工可登录财务平台查询个人工资及工资外收入。工资变动事项如下:
一、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处函件通知,代扣2024年第3季度房租。
二、根据后勤保障部水电中心通知,代扣2024年第3季度水电费。
三、根据人事处函件
1.2024年9月30日前新入职教职工自本月起薪(人劳函〔2024〕149号);
2.调整部分教职工工资标准(人劳函〔2024〕137、140、142、143、144、145、146、147、150、151、152、156号);
3.结算部分教职工相关费用(人劳函〔2024〕148号);
4.缓发部分教职工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人劳函〔2024〕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