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批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年07月02日】 【单位:】 【作者:】

各教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积极构建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发挥重点研究基地的引领、协调和示范作用,服务我省“三个强省”建设,根据《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皖教秘科〔2012〕58号),省教育厅决定组织申报第二批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条件

1.申报机构有较好的前期建设基础,研究方向明确,符合基地建设目标定位,具有切实可行的建设发展规划,有省级或者校级重点学科支撑,特色明显,优势突出。

2.依托高校整合了校内外科研资源,申报机构有知名的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团队,学术交流活跃,能够有效地组织开展协同创新。

3.在组织模式、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地探索,建立了比较科学的科研体制机制,管理规范。学校支持措施明确、稳定、有力,能够充分满足基地建设和发展需要。

4.有相当的学术积累,近3年来承担过省部级以上或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重大或重点项目,取得了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文化传承创新作出了较大贡献;撰写的研究咨询报告、政策建议被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人民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采纳。

5.符合《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皖教科〔2012〕1号)规定的各项基本条件。

二、申报重点

第二批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将重点支持以下领域的研究:

1.面向区域、行业发展需求的综合性研究;

2.推动文化传承创新的协同研究;

3.新兴交叉学科研究;

4.产学研用合作研究。

三、评审程序

1.形式审查。省教育厅将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淘汰不符合基地管理办法规定以及本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

2.评审考察。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初评合格的接受现场考察评审。通过现场考察评审的列入省教育厅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

四、申报数量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第二批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我校可申报1个,鼓励高校联合申报共建,鼓励高校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联合申报共建。

五、申报材料

1.申报评审书。申报重点研究基地必须填报《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评审书》及其附件。申报材料要求做到真实、准确、规范。

2.材料报送。请各教学院(部)于7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试6份及电子版报送科研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亮,联系电话:6732036,联系邮箱:keyanchu2036@163.com

附件:

1.《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皖教科〔2012〕1号)

2.《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评审书》

科研处

二O一二年七月二日

【浏览:

关闭

  • 微博
  • 微信
  • 媒体
  • 视频

皖公网安备 34112602000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