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省重点实验室:
中秋、国庆双节假期将至,为切实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做好假期实验中心(室)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一、压实安全责任,强化底线思维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实验中心(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逐级压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部署,实验中心(室)负责人具体落实,确保安全管控无死角。
二、开展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放假前,各单位要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开展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自查,将危险化学品、气瓶、高速运转设备、高温电器设备、特种设备及消防设施等列为重点检查项目,同步排查各种管路、线路安全及防排水情况。放假期间,暂停运行的实验室要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门窗、水、电、气;暂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应严格按规范要求保管,实验室内的实验废弃物应及时清理。
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分析原因,及时整改,销号管理。一时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应汇总后,报送教务处或科研处。
三、严格开放管理,强化过程监管
各单位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从严开放实验中心(室)。确需开放的实验中心(室),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备案制度,明确开放时间、实验内容、安全责任人和应急联系人,并向所在学院及主管部门报备。假期原则上不安排高风险实验。实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实验安全规程进行实验;实验过程中严禁脱岗、串岗、睡岗或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离开实验中心(室)前,务必关闭不使用的仪器设备、水源、电源、气源(特殊需持续运行的设备除外),并检查确认门窗锁闭。假期停用的实验中心(室),应关闭总水、总电、总气阀。原则上严禁开展过夜实验,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须提前向所在学院报批,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和值守安排。对假期留校开展实验的学生,导师必须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明确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强调应急处置流程。严禁与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中心(室)。确需接待外来人员或合作研究人员的,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由专人全程陪同。
四、落实值班巡查,畅通应急机制
各单位要根据实验中心(室)工作特点,制定假期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实验中心(室)日常巡查制度,重点检查开放实验中心(室)的运行状况、水电气管线、危化品存储及消防设施状态,并做好巡查记录。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展开应急处置,上报相关情况。各实验中心(室)要制定详细的值班安排表,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和联系方式,张贴于实验中心(室)门口醒目位置,值班人员应确保联络畅通。各单位统计假期需开放的实验中心(室)相关信息,于9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经学院负责人或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签字)报教务处或科研处备案,电子版同步报送。
节前,学校将组织检查组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同时针对六月份以来历次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复查,确保所有隐患按期整改,实现“检查-整改-复查-销号”闭环管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假期实验中心(室)安全稳定运行。
特此通知。
教务处 科研处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