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16-2017-1学期“推优”对象推荐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根据学校《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校团字〔2006〕3号)和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意见》(电党字〔2016〕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各团支部共推荐109名同学,经团总支审核后,18位同学因旷课等原因,取消推优资格。朱津伟、孟钟等91人符合基本条件,确定为本学期考察对象,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欢迎广同学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学院党总支或上级党委部门反映公示对象信息登记、思想品质、现实表现育等方面的情况。公示时间自 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5日。(具体名单见附表)
联系人:段素梅
联系方式:0550-6732580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