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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2022-12-11 简兴 点击:[]



    1. 为充分利用建筑学院现有大型仪器设备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科技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2. 大型仪器设备有偿使用开放共享的范围:单台(套)价值在人民币20万元(含)以上,且可实行开放共享的仪器设备。

    3. 可实行开放共享的仪器设备详见《安徽科技学院建筑学院大型紧密仪器设备使用收费标准说明》。

    4.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运行管理

    (1)大型仪器设备按学科分类及实验分中心所属,实行专人管理及维护,有计划地开展仪器操作、分析等业务培训,保证共享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服务质量,如人员变动由学院负责监督工作交接。

    (2)建立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登记管理制度,包括安装调试记录、使用记录、维护记录、故障记录、维修记录等,建立健全资料档案,保证技术资料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连续性。

    (3)加强操作人员培训,管理、使用人员必须经过组织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建立相应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办法。

    (4)为用户提供及时的技术保证和可靠的测试结果,保守技术秘密,与用户签订仪器设备使用合同,维护好学校利益,明确双方权责利,避免发生法律纠纷。

    (5)每次任务完成后,仪器操作管理人员应严格检查设备状况、发现设备故障后应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检修并做好检修记录,力争不影响教学、科研的正常运行。

    5. 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按照学校有关制度执行。

    6. 对因违反操作规程,使用不当等造成大型仪器设备损坏的,经鉴定后,根据情节及损失实际情况,由损坏者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及有关责任,如无法维修的甚至要其承担赔偿责任。

    7.建筑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的相关事宜请与建筑学院规划设计实验教学中心联系(安徽科技学院龙湖校区尚行楼A201,简老师13855052550)。

    建筑学院

    202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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