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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校级重点学科中期评估的通知

2012年05月04日 00:00  点击:[]

各有关学院、重点学科:

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期已达两年,按照要求应对各学科建设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及安排

表1校级重点学科评估安排顺序表

时 间

8:00―9:30

9:40―11:10

2:30―4:00

4:10―5:40

5月19日

作物学

兽医学

生物学

农业经济管理

5月20日

农业资源利用

材料学

农产品加工

车辆工程

二、评估程序

1、学科带头人汇报(PPT,10分钟)。

2、专家考察、咨询、访谈(考察平台、查阅材料、随机访谈,40分钟)。

3、专家讨论、打分(形成评估意见,30分钟)。

4、反馈(10分钟)。

三、评估要求

1、汇报简单明了。 学科带头人汇报的内容不要重复中期报告的表述,要对照评估指标体系。

2、实行分工核查。 评估专家由校学术委员会成员和有关专家组成,并按分工进行专项核查

3、坚持公平公正。具有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委员会委员双重身份的同志不参加评估。原则上在评估某一学科时,该学科所在学院的评估专家应回避,即不参与该学科的评估工作。专家讨论评估意见时,所在学科(学院)的同志应当回避。

4、坚持实事求是。所有汇报内容、附件材料、记录档案都应实事求是,切勿造假虚报。

5、要求广泛参与。评估时,学科团队全体成员、学院党政领导要到会听取汇报和反馈,并接受专家咨询和访谈。各重点学科带头人应自觉观摩2-3个学科的评估。

四、结果使用

根据评估分值:分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其等级与结果使用见表2。

表2评估分值、等级、结果使用一览表

评估分值

评估等级

结果使用

90分以上

优秀

直接续建

60―89分

合格

续建,自建提高

60分以下

不合格

整改期6个月

注:对于评估等级为不合格的学科,将追回2010年、2011年该学科带头人责任津贴。

科研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五日

附件1 校重点学科评估专家组

组 长:焦立新

副组长:王立克、张子学

成 员:金光明、王桂芹、刘 玲、宋常春、秦纪强、孟令启、吴贵春

秘 书:肖新、高青海

附件2 安徽科技学院校级重点学科中期评估指标体系

项目

考核指标

备查材料

得分

基本分项

(60分)

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各项指标

听取学科带头人汇报,查阅评估材料

加分项

科研项目

查阅相关复印件,科研处审核

科技成果

查阅相关复印件,科研处审核

人才培养

查阅评估材料

减分项

平台建设与使用

查阅实验室使用记录等

经费使用

查阅相关复印件

建设发展措施

查阅评估材料

学术不端

查阅评估材料

合计

注:

1、以上数据统计时间为2010年5月―2012年5月,加分项的分值不包括任务书内的各项指标。

2、学术论文、获奖成果级别认定以科研处相关规定为准,发表一类文章2.5分/篇,二类1分/篇;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分别为3分、1分;省审以上品种4分/项;成果鉴定国际、国内、省内领先分别为8分/项、4分/项、2分/项;获批相关课题国家级6分/项,省级4分/项(含省教育厅重点),市厅级1分/项,自筹课题不统计分;获得国家级、省级及市级科研奖励依次8分/项、5分/项、3分/项。

3、晋升正高2分/人,晋升副高1分/人,讲师0.5分;引进博士或获得博士学位1分/人。

4、有学科平台,且使用率高的加分1-3分,使用率不高的不加分,无学科平台直接判为不合格。

5、学科建设专项经费使用不合理的(包括剩余较多),减1-3分。

6、学科建设无发展措施的减1-2分。

7、学科团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减4-5分。

8、如果评估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减10-15分。

统 计 人: 核 查 人: 组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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