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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技学院产学研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施工管理办法

日期:2014年12月20日 作者: 点击:

一、基地建设办公室负责基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工程技术人员要深入现场,严把工程质量关,督促按期竣工。办公室主任对所有建设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二、办理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规划许可换发、放线定位手续,并确保施工人员、机械及时到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派驻工地代表,明确职责,强化监管。

三、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签证,确需变更的应严格履行变更签证审批手续。基地建设办公室和工地代表应做好变更签证的方案论证、现场勘查等初步审核工作,重大技术性变更应组织专家论证。技术变更或经费预算在5万元以内的一般经济变更,由基建管理处、财务处和监察审计处三方会签,并报分管校领导签字后生效;经费预算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0万元以内的经济变更,由校长办公会审定;经费预算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特大经济变更,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报校党委会批准。

四、成立由基建管理处、财务处、监察审计处、使用单位人员组成的工程验收小组,做好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作,严格原材料检验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及时办理隐蔽工程签证,原则上不予办理补签手续,确保工程建设投资的合理性。

五、认真落实安全施工措施,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确保建设期间的校园秩序。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